秋风起后,岭南的天一日比一日凉了。
白露是在第三日早晨注意到这件事的。
那天她早起练剑,路过叶笙歌的房间时,看到门开着一条缝,他正背对着门口穿衣服。
他拿起搭在椅背上的那件青色秋衣,抖了抖,套在身上。
那件秋衣已经洗得很薄了,领口和袖口都起了毛边,布料在反复搓洗后变得半透明,隐约能看到里面的衬衣。
白露没有出声,转身走了。
她去了城西的布庄。掌柜认得她是官驿的人,连忙迎上来,满脸堆笑:“姑娘要点什么?”
白露没有多说,在店里走了一圈,伸手摸了摸几种布料。
细棉布,白色,手感柔软,厚度适中,适合做秋衣。
她扯了六尺,又要了一斤新棉花。
掌柜一边给她包布,一边絮叨:“姑娘这是要做衣裳?这天儿确实凉了,该添衣裳了。姑娘手巧,自己做的一定好看。”
白露没有接话,付了钱,拿着布和棉花回了官驿。
当晚,她忙完了手头的事情,回到自己房间,点亮油灯,将细棉布铺在桌上,拿起剪刀,开始裁剪。
她没有量过叶笙歌的尺寸,但她的眼睛就是尺子。
这几个月来,她见过他无数次,他的肩有多宽,腰有多细,手臂有多长,她都看在眼里,记在心里。
剪子沿着布面游走,白露的动作不快,但很稳,每一刀都精准无误。
她不是那种手巧的女人,针线活算不上精湛,但她做事向来认真,要么不做,要做就做到最好。
第一夜,她裁好了布片,缝好了衣身。
第二夜,她续上了棉花,缝好了夹层。
第三夜,她缝好了袖子,钉好了纽扣。
第四夜,她检查了每一处针脚,将松的地方重新加固,将不平的地方熨平。
第五日清晨,叶笙歌醒来时,看到床头叠着一件崭新的夹袄。
他愣了一下,伸手拿起那件夹袄。
布料是细棉布,白色,手感柔软,里面续了一层薄薄的棉花,不厚不薄,正好适合岭南秋天的天气。
他翻过来看了看背面,又看了看领口和袖口,虽然不是那种巧夺天工的绣工,但每一针都走得扎实,没有一丝敷衍。
他穿上试了试,大小正好,肩不紧,腰不松,袖子不长不短。
他走出房间,在廊下找到了白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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